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 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 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