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在基槽、地基、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的程序及应注意的事项: 总体来说,平时注重质量控制,自检中存在的问题能够认真整改,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行,验收程序符合要求,就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在这里,对在验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予以说明,请大家注意。 基槽验收: (1)轴线必须弹出,标高要有小竹桩或其他标志。 (2)必须设置排水沟、集水坑。 (3)注意边坡稳定性。 (4)基槽、基坑不得有浮土,且不得扰动。 (5)混凝土垫层的配合比、原材报告、基础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均已经过审批,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已办理。 (6)有桩基的工程,必须办理完交接手续,桩基资料完整。 基础验收: (1)轴线、标高必须弹出。 (2)模板必须拆除完毕。 (3)混凝土结构修补要有相关手续,修补方案必须经现场监理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修补,修补结果必须符合要求,并有监理签字确认。 主体结构: (1)轴线、标高必须弹出。 (2)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应严格控制。 (3)混凝土结构修补要有相关手续,修补方案必须经现场监理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修补,修补结果必须符合要求,并有监理签字确认。 (4)门窗预制过梁搁置长度必须大于等于250。 (5)梭砖的砂浆必须嵌实。 (6)资料必须完整,同条件养护试块、标准养护试块报告到期后均有资料。 单位工程: (1)资料必须完整,有消防、环境验收证明,且档案馆已出具档案预验收合格证明,并将资料报至质量监督站。 (2)工程报验通知单由公司技术质量部陪同项目部到质量监督站报验。 (3)综合验收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切不可违反强制性标准。 (4)各方评估报告已书面写出。 (5)对于有创建要求的工程,综合评价必须为“好”。 (6)对于次年创“琥珀杯”、“黄山杯”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尽可能安排在12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