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 1、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制发的《消防安全检查办理程序规定》 2、实施许可的范围 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 3、实施许可的机关 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 4、申请许可的申报材料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申请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提交的申请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活动的消防安全措施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活动现场平面图和有关说明;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举办地为室内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场所消防验收合格法律文件。 5、实施许可的程序和期限 实施许可机关在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派员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决定是否同意举办。
附件:
大型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