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办事指南 >> 科验技术相关指南 >> 正文 | |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干部调动程序 | | 2007-8-14 19:50:34 进入评论 | | | 一、政策依据 1、福建省干部调配工作办法》(闽[1992]5号) 2、《福建省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闽人调[1992]5号) 3、《福建省人事局、福建省编制委员会关于机关简政放权若干事项的通知》(闽人综 [1992] 5号)
二、工作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用人申请,经厅分管理领导批准,到人事处领取《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审批表》; 2、用人单位带《工资基金手册》、《核编证》、《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审批表》等材料到省委编办申请使用空编; 3、用人单位将省委编办同意使用空编的《申请使用编制审批表》一式二份交人事处; 4、人事处向人事厅政策法规处申请增人计划,领取增人卡; 5、人事处到人事厅调配处办理申请调配手续,领取省人事厅同意干部调动的批复; 6、用人单位带《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工资基金手册》、《工资基金核定明细表》、《进人计划卡》等材料到人事处办理调入人员的行政关系转入、工资八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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