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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项目名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核) 审核项目编号:BJXSC-ZJ001-2002
审核项目依据: 1、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3、各类产品《实施细则》 受理范围:生产销售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本市生产企业。
审批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件规定办理。 1、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含一个申证单元),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 2、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 生产许可证审查费、公告费由地方局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收取。 3、产品检验费:按相关收费规定向检验机构交付。 审批总时限:约6个月(具体详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审批程序: 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项目系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的审批项目,本局仅承担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和部分产品、 项目的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