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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事故纠纷不断 消费者应如何维权

2007-8-27 14:21:18 进入评论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买房也许是一辈子最大的投资。但往往拿到新房钥匙的喜悦,很快就被装修的烦恼代替。家装市场的不规范和消费者专业知识的缺乏,使得装修质量难以保证,装修污染屡见不鲜,家装事故纠纷不断。对此,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事件回放:张小姐花近20万元请某装饰公司给她装修的新家,却给她带来无尽的烦恼。经朋友介绍,张小姐与一家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将首付款交给装饰公司后就放心地出去旅游了。在外地期间,张小姐就不断接到装饰公司的催款电话,20天后,回到成都的张小姐被告知装修正在进行,并让张小姐将剩余款项一次付清。而当张小姐将余款付清后迎来的却是漫长的等待。3个月过后,装修终于完工后,张小姐的家却有点惨不忍睹:门框是歪的,卫生间漏水严重,木地板部分已经翘起,而装饰公司的维修人员却迟迟不到,张小姐投诉到消协,装饰公司却说责任在张小姐选定的材料上,经过消协调解多次,双方仍分不清责任,最终没有结果,张小姐决定起诉。

  事件分析:从蓉城“家装热”开始的1999年起,有关家装的投诉就越来越多,平均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在这些投诉中,又以家装的质量问题最为集中,要占50%以上。其次是价格问题,往往是消费者在装修中,对于增减项目只有口头约定,在付款时产生纠纷。解决家庭装修纠纷的途径有5种,即找消协、装饰行业协会、工商局、仲裁机构和法院。有些家装纠纷,经消协等机构调解后,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最后就会上升到诉讼环节。

  专家支招:

  1、专家再次提醒消费者不要找“游击队”进行家装,出现问题后这种诉讼都很难办理,因为根本找不到作为被告的施工队。

  2、裁判标准需第三方协助鉴定。法院一般都会找有资质的单位来承担这项工作。法院所请的第三方,往往要经原告、被告两方面认可。

  3、装修诉讼不存在双倍赔付。法院认为这类诉讼不适用于“消法”,一般都按照《民法通则》中的“承揽纠纷”进行处理,所以不存在双倍赔付的问题。

  4、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最好。例如因装修而造成的“跑水”事故,导致地板损坏,但户主以“保留现场”为由,长期没有及时排水和清扫,造成家具被浸损坏。根据《民法通则》第114条规定,装饰公司就只负责赔偿地板部分。

  5、签订完善的家装合同非常重要。有些消费者和施工队之间只有口头约定,一旦打起官司来就很麻烦。像张小姐这个案例,如果她与装修公司签订比较规范的合同,就可以很好地维护了自己权益。这也说明签装修合同非常必要。同时,在签合同时,每一个条款都要写清楚,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有关装修工程的质量条款、付款条款及验收条款。如在装修过程中变更部分装修内容,也应及时采用书面的形式变更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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