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每到天气转阴时,家住晋安区二化新村的严先生便心神不宁,上班时总是走神。因为一旦下雨,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家,在房间内摆上盆盆罐罐,接住从屋顶漏下来的雨水。而这种日子,严先生过了近3年。
11日,严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10月,他入住进二化新村3区11座位于顶层的一套新房。住进去没多久,一次下雨时,他发现新房的屋顶竟然漏水,仔细查看后发现,客厅和客房的屋顶都有裂缝。他急忙将此情况向新村物业管理站反映,但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管理站在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只能起联系作用,具体工作还需要业主自己和开发商交涉。随后,严先生便和其他几户屋顶漏水的居民一起,找到开发商福建中鹭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在查看现场后,派人进行了维修。
从那以后,严先生以为自己已经摆脱了只要下大雨,房屋便漏水的噩梦。但没过多久,房屋就再次出现漏水的情况。从住进去开始,严先生每年都要就房屋漏水问题和开发商协商,至今,开发商已经派人维修了3次,最后一次是今年年初,但维修后刚过一个星期,漏水问题又出现了。
严先生说,下大雨时,房屋只是漏水,但夏季到来时,被太阳晒化的沥青也会从裂缝中漏下来,还滴到客房的被单上。如今,严先生既怕下雨,又怕出太阳,心里十分矛盾。
二化新村物业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业主房屋漏水问题,物业没有权利决定要怎么做,他们只能在业主和开发商之间起联系的作用。当记者问业主能否动用房屋维修基金时,他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挂掉了记者的电话。
福建中鹭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的张先生则告诉记者,新房的屋顶只保修一年,严先生所在的二化新村入住已经3年了,早就过了保修期,公司原则上不会再派人前去维修,但公司和二化方面关系良好,如果对方有诚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此事。
福建法律咨询网首席律师蔡思斌告诉记者,严先生的屋顶自入住后便持续漏水,开发商几次维修都没有完全修好。只要严先生能证明这一点,不管屋顶有没有过保质期,只要屋顶还未修好,开发商便有维修的义务。
(记者 李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