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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已成物业税试点,具体时间尚待通知 |
| 2007-11-5 11:01:31 来源:海峡都市报 进入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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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福州国税局昨日透露,国税总局和财政部已于近日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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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税的模拟评税已在北京、深圳、重庆等地试点运行。福州国税局昨日透露,国税总局和财政部已于近日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物业税正式征收可能在2008年。福州何时试点,尚待通知。
征收物业税基本框架已定: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也就是说,把现在买房子时需交的税,放到买房子后按年交。(朱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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