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楼市再次以频创新高的涨幅留下了浓重的印记。再过几天我们将告别2007年,这一年来楼市的一些关键词语,都是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蕴含着无限深意。它们有些道出了百姓的心声,有些白描了开发商的心态,有些镌刻了楼市改革里程碑式的进展,有些则又预示着市场的下一步走向……走过风风雨雨,2007年楼市在这些关键语中悄然定格,带给我们无限回味和思索。
关键词一:
涨价,涨价
2007年的楼市关键语,首当其冲一个字——“涨”!从全国房地产市场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涨”字依旧是今年楼市的主题。以福州为例,2007年1月均价已达4953元/平方米,截止到今年10月均价已达6350元/平方米,而根据福州房地产信息网的资料显示,2007年12月22日福州市全市商品房交易17套,平均价格8246元/平方米。
房地产专家认为,从2007年开始,大、中城市房子买房自住的基本属性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开发商也将改变以往的营销策略,主要目标将放在富人、投资者、外籍买家身上。
关键词二:
住房保障
早在2007年年初“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指出,房地产业对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有着重大作用,必须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07年房地产调控的总体思路与“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密切相关,如何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问题被放在了突出位置上。
8月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24号文有5个要点: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覆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4号文不仅将廉租住房保障的范围从低保家庭扩大到所有低收入家庭,并且提出了“十一五”期末完成的时间要求,这意味着要为1000万个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9月30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保证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作出了部署。
关键词三:
加息
央行从2007年3月18日到2007年12月21日连续六次加息,每一步都让楼市绷紧了神经,其收缩资金流动性过剩的意图十分明确。央行的持续加息旨在抑制投资炒房人群,但在目前的供求不足的卖方市场情势下,有刚性需求的贷款买房人群仍然会保持一定比例,并不会因加息而受到太大影响。不过,连续加息会对购房者的心理预期形成一个长期暗示效果。中国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加息后老百姓按揭的贷款要多付,他可能要重新规划一下购房计划,如果因此市场卖房子的速度减慢,开发商开发的速度也得减慢,加息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价。
关键词四:
闽七条
省建设厅8月21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通知包含七条内容:一、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行为。二、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三、严禁期房转让。四、实行明码标价预(销)售商品房。五、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六、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七、加强商品房项目销售监管。
关键词五:
地王与流拍
9月8日,厦门土地拍卖会上五缘湾片区2007G29地块楼面地价高达每平方米17486元,远远高于目前的厦门岛内商品住宅均价,成为当时全国单价最高的“中国地王”。9月11日,万科经过239轮的拼杀,以27.2亿的价格竞得福州晋安区福飞北路东侧、南平路北侧地块,土地面积16.7万平方米,楼面地价超过7096元/平方米,创福州单幅土地出让金之最,缔造了福州新“地王”,而区域的当时商品房售价约6000余元。
2007年厦门最后一场土地拍卖会,成了全年最冷清的一场拍卖会。拍卖会上,出场的开发商寥寥无几,6幅出让土地,有4幅流拍,另外两幅也在无人竞拍的情况下,以低价成交。原定12月25日举行的福州今年最后一场土地拍卖会,因参加拍卖的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改为2008年1月4日挂牌出让。
地王和流拍同时出现在一年的土地拍卖会上,反映出开发商对未来房价不同走势的分歧,也为未来房地产走势平添了几分“悬念”。
关键词六:
金融调控
2007年9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出台,《通知》规定,严格规范住房消费贷款管理,明确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12月11日,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重点明确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投资性、保值性购房成本大幅提高。该《通知》和《补充通知》的出台,被业界认为是今年国家利用金融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大举措。
关键词七:
物权法
10月1日,物权法正式施行。这部在立法过程中多次刷新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次数的法律,明确界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与国有、集体财产权的平等主体地位,意味着更多的人将更充分、更平等地享受财富阳光。
物权法的颁布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提高了住宅类物业的内在价值。二、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三、土地出让方式上有严格规定。四、拆迁补偿的规定维护了物权拥有者的利益,但可能会增加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延缓拆迁开发的速度。五、明晰小区公用部分的产权,为规范房地产市场提供依据。六、为物业税的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
关键词八:
房价拐点
2007年10月以来,广州部分楼盘打折促销、深圳商品房成交均价下跌,这股房价拐点风迅速从南向北蔓延,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楼市成交量出现大幅萎缩等现象。“房价出现拐点”一时间成为百姓街头巷尾讨论不休的话题。
关键词九:
物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在10月15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物业税开征的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符合我国国情的评税工作模式已经创建,今年又增加了河南、安徽、福建和大连4个地区部分区域作为房地产模拟评税的扩大试点范围。
不少人将此作为物业税可能很快会正式征收的信号。物业税是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的通俗称法,它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通常应缴纳的税额也会随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改革研究工作从2003年起正式启动,以计税依据的调整为重点研究内容。社会普遍认为,作为一种财产税税种,物业税的开征会直接增加持有房地产的成本,对房地产投资和投资性需求能有较大的抑制作用,从而能给高房价“降温”。
关键词十:
有限产权
11月30日,建设部等七部门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仅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颜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