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殷国元到周良洛的相继落马,新一轮的房地产反腐行动震撼开场。3月底中纪委、监察部部署了今年的工作重点,其中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首当其冲。4月,建设部等8部委下发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期一年的房地产行业的“严打”拉开序幕。
有意思的是,落马的两名官员虽算不上“封疆大吏”,但都是或曾经是主管一方房地产行业的实权人物,尤其是对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生产元素——土地,有着生杀大权。殷国元曾担任了10年上海房地局的副局长,有7年左右的时间直管土地出让,退职后担任上海土地学会会长,上海地产商政人脉捻熟。周良洛曾担任北京朝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后调任北京海淀区区委副书记、海淀区区长,同时兼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主任。
近日有报道说,上海地产商百万年薪争聘退休的政府官员,越是土地、规划、建设领域的越受欢迎。可见这部分官员的余热仍旧大有价值。当然,官员下海经商也是人生的一种选择,乙方做腻了,做甲方,甲方做累了,再试试投资人的感觉,似乎未尝不可。
检索一下目前地产圈,弃政从商的“大员”明处的就有好几位:合生创展的董事总经理武捷思曾经官居深圳市副市长,原上海房地局局长蔡育天现在的职务是上市公司上实控股的行政总裁,而刚刚在香港上市的碧桂园其总裁崔建波就是创始人杨国强老家的镇长。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官员阶层:权力与资本高度联系,而两者的边界又异常模糊,一方把控着最大的国有资产,另一方又是中国城市化的主要动力,是政绩的点金石。有媒体报道说,殷国元案发后,上海房地局的食堂突然热闹起来了,平时在外面吃请的官员们都回到了单位的饭桌上。常在河边走很难不湿鞋。对比来看,提早纵身下海,彻头彻尾转投资本怀抱,倒不失为一种“智慧选择”,至少比脚踩两只船要踏实。
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为什么半数以上的贪官都是炒地皮的高手?
现行中国的土地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非常松弛的产权组织形式,尤其是集体所有土地,由于没有明确的产权主体,所谓集体所有,实际上就是那么几位村官在主持和行使所有权。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剩余权力”和滥用权力——代理人寻租(在中国表现为收受回扣或好处费)——的问题。
当土地所有权与实际使用者脱节时,农民和城市房地产所有者必须向土地所有者的“代理人”租借土地或者购买使用权。当拥有权力的官僚们没有监督时,他们就随时可以借用这种权力为小集团谋福利或者为个人谋取私利。
在这种制度安排之下,也把不良官员中的核心人物置于随时都有可能犯罪的边沿。于是,随笔划拨土地、违规出让土地、私自征用土地以及滥用税费减免职权等就成为土地腐败的主要手段。
以往的教训表明,解决地方政府土地违法问题,必须让地方政府从土地交易过程中脱身。否则,政府官员利用权力从事商业性土地交易活动,几乎不可能不违法,不可能不侵害农民权益。因此,除了继续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还应当让农民与需要土地的企业直接交易,让农地直接转为工商业用地。这样,才能保证地权交易的平等性,而地方政府则只充当监管者和仲裁者。这样,农民既可以拥有土地所有权,也可以通过其土地用途的转换而融入现代城市经济体系中。
也只有如此,才能将很多“土地大员”从尴尬的“代言人”身份中解脱出来,成为监管市场的防火墙。
(作者:李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