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预售纸上签约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
 如今开发商再也捂不住房源了
核心提示
以往,个别开发企业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做文章,肆意添加不平等条款,甚至私下签订合同,今后这些违规现象将被完全监管并予以抑制。
4月16日,福州市第一份购房电子签约合同产生在福建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这是福州市从4月15日起正式实行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以来签的第一份购房电子合同。据介绍,自4月15日起,福州市全面推行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和电子合同,销售和合同备案实现了同步进行,购房者的权益今后将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证。
【政策速递】
电子合同24小时自动生效
据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人士介绍,预售许可网上申报必须与网上签约同时进行。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分为可改信息和经审批信息,可通过办理预售许可证采集。此外,采用多级账号管理的方式,一个项目一个账号,在新放预售许可之前就办理入网账号。除采用账号管理外,另采用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属于企业级,报备员有一个专有账号,且仅能属于一个企业。
电子合同签约后在24小时后自动生效,生效后的撤销必须在10天之内由双方到交易中心当场申请,有别于预售合同的撤销。今年4月15日新发的预售许可证、新签约的合同按此实施,之前发的预售许可证经改造后实施。公布的可售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无正当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开发商与购房人约为签约决策期不得超过10天。一旦合同文本内容与电脑信息不符,以电脑信息为准,在购房须知中备注。超过7天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未预定。
经济适用房签订认购书的,须在30日内按有关规定进行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按照规定,通过管理系统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