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奢华”、“新奢宅,彰显财富拥有者的非凡品位”……当买不起房成为大多数人苦恼的时候,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用词显得格外刺眼。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对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类广告进行专项检查,叫停这些刺眼的广告用词。
通知认为,有的广告宣传助长了社会浮嚣、奢华风气,有悖于我们的时代精神,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广告中含有“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内容不切合目前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中华民族崇尚俭朴的传统美德。
北京市市长王岐山日前在市政协召开的“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问题研讨会”上表示,广告词中反复出现的“至尊”等字眼也严重影响了首都的和谐氛围。
许多政协委员呼吁治理房产广告,委员们认为,广告用词中反复出现的这些字眼也不利于百姓心态的平衡。“有些人恨不得在自己脸上都刻上一‘阔’字,这样的广告,应该下马!”
北京市政协委员吴文凯:这类广告所宣扬的观念与当今实际的社会状况是背道而驰的。真实的社会状况是,穷人占社会人口的大多数,大部分人买不起房子,何谈“奢侈住宅”?这类广告折射出强烈的贫富反差,给人非常不好的感受。尤其在北京上海这样房价飙升的地方,穷人买不起房子,富人却可以享受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豪宅”,穷人就会对富人的财富来源感到愤愤不平,这将增加社会的不和谐。
武汉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运清教授:一旦社会心理不平衡加剧,将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房地产商的广告行为虽然不违法,但是炫富广告所造成的社会心理不平衡,也是一种信誉不良的表现,最终还是会失去人心、影响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