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山公寓两违建8年仍未被拆除
50多套危房竟卖给了外来工
居民担心建筑坍塌造成群死群伤
核心提示
神山公寓B5、B6两幢楼是违章建筑,而且8年前就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危险建筑”和“豆腐渣工程”。这些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发布通告称将强制拆除这两座违法建筑,但奇怪的是,8年过去了,相关部门的官员换了一任又一任,这两座违章建筑却至今“巍然不动”,仍未被执行强制拆除。
更让人担忧的是,这两座“危险建筑”的50多套房子近几年来竟被陆续卖给了一些外来工,并且,价格也在不断飙升———从几年前的每套数万元,暴涨到现在的每套20多万元。目前,两座“危险建筑”的房子已经基本卖完!
物业公司盖违章建筑
湖里区神山公寓是1997年竣工的小区。小区旁两座违章建筑是原先管理小区的神山物业公司盖的。
神山物业公司总经理王希双原是小区开发商江西省物资公司厦门分公司的司机。1997年,小区开发商江西省物资公司厦门分公司撤走后,王希双成立了一家没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王希双称,开发商欠他168万元钢材款,他打算通过管理小区物业以弥补这项损失。
管理小区期间,王希双先是私自将小区两层的配电房加盖成六层楼,命名为神山公寓B6幢。然后,他又在旁边加盖了另一座8层的违章建筑,并命名为神山公寓B5幢。
其中,配电房加盖而成的那幢,是在两层的地基上盖成6层的楼房。并且,两幢违章建筑都没有办理任何基建手续。
1999年,省整顿建筑市场检查小组和厦门市建设局发现,这两座违章建筑均系没有资质的人员盖的,质量有严重问题,如墙体、楼板底层均出现明显裂缝,基础埋置深度不符合规范,不符合建筑物抗震要求,是明显的“豆腐渣”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执法局多次欲拆除未果
事实上,王希双1998年在盖这两座违章建筑时,厦门市规划局就发出了停建通知书。1999年6月17日,厦门市建设局也发布通告,要求市民停止使用和购买这两幢违章建筑。
但是,据神山公寓的住户介绍,公告贴出后,有关部门一离开现场,公告就被人撕了。为此,1999年7月1日市建委还在厦门各家报纸发布通告,要求市民不要购买、使用这幢违法建筑。但神山物业根本无视这些通告,继续违法建设,并很快就把这两座违章建筑盖了起来。
从2000年起,厦门市建设工程执法监督办公室也多次向上级打报告,称神山公寓这两座违章建筑违反《规划法》、《土地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但涉及部门多,成因复杂,建议由土地部门、规划部门“联合对违法建设项目实施拆除,以维护法律之正义”。
2003年初,厦门市城监支队作出《违法建设拆除决定书》,欲强行拆除这两座违章建筑,并发布通告要求租住在里面的住户搬出来。
据神山住户委员会介绍,在当地居委会的配合下,租住在这两座违章建筑的住户也曾一度搬离小区。但城监部门最后却没能如自己通告中所说的那样,对这两座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于是,已经撤离的租户又重新住进去。
8年来,神山公寓住户委员会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政府也多次发布《通告》和《违建拆除决定书》,但奇怪的是,违建始终屹立不倒。并且,很多外来工租住在这里,底层的店面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两处违建随时可能倒塌
8年前政府就决定强行拆除的违章危险建筑,至今还在。神山公寓的住户,对此最担心的是:这两座违建都是经过鉴定的危险建筑,随时可能坍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
神山公寓一位住户还说,2003年湖里禾山镇曾经发生过违章建筑坍塌造成7人死亡、几十人受伤的事故。这几年来,他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事时,都举这个例子,说如果这两座违章建筑不拆除,禾山镇的这一悲剧可能在神山公寓重演!
谈到这一点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法规处负责人也表示,这两处违章建筑的确很危险,“一次小小的地震就能把它震下来!”
那么,一旦这两座违建坍塌造成群死群伤,责任应该由谁来负?对此,市执法局综合执法处负责人表示不知道。
对这两座危险建筑,执法部门何时才会强行拆了它们,神山公寓的住户也不乐观。小区一位住户忧心忡忡地表示:难道只有等这两座楼坍塌下来压死人的那一天,才会有部门来重视这件事?
“豆腐渣工程”已被卖了
更让人吃惊的是,神山公寓这两座违章建筑,因为一直没有被强制拆除,近几年已被陆续卖给了外来工。
“这两座楼的房子全部都卖光了,现在只有一套,是购买的业主要转卖的,百来平方米,要卖23万元。”上周,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到神山公寓B5、B6两幢违法建筑了解情况时,一位在这里开店的外来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神山公寓的住户告诉记者,因为这几年厦门房价一直在涨,王希双卖的这两幢违章建筑也在上涨。原先他一套百来平方米的房子,只卖五六万元,多的不过十几万元,没想到现在已经涨到一套20多万元。
“以前每次执法部门在小区贴出要拆除这座楼的公告时,都会很快被王希双撕掉,所以买这些房子的外来工并不知道,这两幢违章建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且早在8年前政府就曾下文要拆除。”神山公寓一位住户说,现在政府如果再拆这两幢违章建筑,买了这些房子的外来工也是受害者。
采访中,还有一些神山公寓的住户则说,政府如果强制拆这两幢违章建筑,买了这些房子的外来工应该到公安部门控告王希双诈骗,因为这两幢违章建筑楼政府已经明文通告要强制拆除,他竟然还拿去卖,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两份耐人寻味的文件
政府部门8年前就下决心要拆除的违章建筑,为什么至今还在呢?近日,记者采访时看到了城管执法部门两份耐人寻味的文件。
一份是去年7月份湖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给厦门市城管执法局的《报告》。报告称:“业主反映,神山公寓B6幢违法建设存在隐患。经我局调查,市城监支队三年前已经对这幢违法建筑发出拆除决定。但至今仍未执行,导致B6幢部分业主仍继续居住、使用、出租。经现场勘查,这幢房屋的柱子、梁、墙、板多处出现开裂,工程质量低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特将此情况上报市局,请市局坚决执行拆除决定,以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一周过后,厦门城管执法局就湖里区执法局这份《报告》作出《答复》称:“……你局已正式列编为区政府主管全区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该违法建设位于湖里区,强制拆除任务理应由你局完成。请你们立即做好对该幢楼房进行强制拆除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组织强制拆除,以消除安全隐患。”
从这两份文件来看,厦门市和湖里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都认为这两座违章建筑很危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强制拆除,但是在该谁来拆除的问题上,双方却是各执一词。
这处违建该归谁管?
那么,神山公寓这两座违章建筑的拆除,到底该由厦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还是该由湖里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为弄清这点,近日记者走访了厦门市和湖里区两级城管执法局。
湖里区执法局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2003年市城监支队就针对神山违法建设作出拆除决定。当时,违建方神山物业公司还为此和市城监支队打了行政官司。最后,这场官司以违建方败诉结局。区执法局认为,昔日的市城监支队,也就是现在的市执法局。因此,执法主体应该是市局。
对此,厦门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处有关负责人不愿多谈,但他认为,湖里区执法局具有独立的执法资格,对神山公寓这两座违法建筑有管辖权。
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处这位负责人还说,其实如果不是王希双到处上访,他们早就拆除这两幢违章建筑。过去,他们每次想强制拆除这两幢违章建筑时,王希双就会到北京上访,每每碰到这种时候,总会有领导出来说,这事先缓缓。
但是,神山公寓的住户对市城管执法局这位人士的说法表示反对。一位住户反驳说,如果一个人干了违法的事,执法部门依法对他采取行动时,他就跑去上访,而他一上访,执法部门就不敢依法行政了,那么法律的尊严在哪里?政府的威信在哪里?(海峡导报曾进根陈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