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单位是打着中铁集团旗号的分公司,幕后控制人却是福建本地的私人老板;一级资质企业出面包揽工程,工地上活跃的却是大大小小的包工头;合同造价超过3亿元的大工程,却迟迟难以兑现300多万元的农民工工资。
这是日前在福建省泉三高速公路QA6标段工地采访时所目睹的一幕幕怪现象。这种怪现象的背后是当前工程承包建设的种种“潜规则”。
大工程欠薪300多万元
连接泉州市和三明市的泉三高速公路是福建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位于南安境内的QA6标段,由中铁18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造价超3亿元。
中铁18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继忠表示,截至2007年底,QA6标段共欠农民工工资332万元。
主要原因是钢材、水泥等建材价格和工人工资均大幅上涨,导致工程成本上升,企业流动资金出现困难。
工程被层层“甩卖”
奇怪的是,中铁18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虽然是该标段的中标人,但记者在工地上却不断听到“这个标段是黄老板的工程”的说法,而在一份顶冬坑隧道进口工程的劳务施工合同上,作为甲方代表签字的也是工人们所说的“黄老板”。
陈继忠表示,公司与黄某是“合作联营”,“我们的收益就是造价的3%”。记者采访发现,在保证3%的收益后,这一工程就从中铁18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转移到黄某手中,并继续向下分包。
分包环节的利润有多大?一份2006年4月签订的路基投标报价汇总表给出了答案。这一总预算价为5192.3万元的工程由几个部分构成,其中路基部分,中标价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了26.1%,路面部分下浮15.8%,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下浮22.4%,绿化及环境保护下浮17.6%。最终这一工程以3898.1万元的价格分包出去,差价达到1294万元,比预算价减少了24.9%。
潜规则不破欠薪痼疾难除
闽江工程局的一位评标专家表示,虽然国家对承揽工程有一套严格的招投标制度,但“潜规则”的盛行使资质的“门槛”作用无法发挥,形成了“大企业出牌子,私人老板出钱,农民工干活”的不正常现象。
只要工程承包领域层层扒皮的“潜规则”依然存在,欠薪的痼疾就无法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