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后五年,上海将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约2000万平方米、30万套,要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面积占同期住宅新开工面积的20%,主要用于解决超出廉租对象认定标准、自身又无力从市场购买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这是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市政府工作报告所表述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代表在参加徐汇区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会上说,上海这些年城市发展很快,但还有一些群众生活很困难,一些群众的住房条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按“十一五”规划,上海要改造400万平方米二级旧里及危棚简屋。在今后五年里,要创新思维,寻找更好途径,找出制度性办法,推进旧区改造,让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尽快得到改善。
韩正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指出,要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分层次、多渠道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逐步放宽廉租对象认定标准,大幅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实现廉租对象应保尽保。今后五年,覆盖中低收入居住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基本建立,享受廉租住房制度的家庭数新增10万户左右。完善居住证制度,逐步建立与户籍相衔接的机制。落实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关心来沪从业人员生活,完善来沪从业人员服务和管理。
又讯(记者郁放炼)市房地资源局副局长庞元在市两会前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包括三种渠道:一是新建,二是通过新建商品房的配建,三是对现有建筑的改建。
庞元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土地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市政府有关部门目前正在抓紧制定2008年至2012年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规划和2008至2009年的具体计划。同时研究制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设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