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人员不得到房企兼职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该中心制定了工作人员“五要八不准”规定,加大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房地产登记工作。
“五要”以提高登记工作质量、提升窗口服务形象为重点。
一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要业务娴熟,服务周到;
三要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业务,兑现服务承诺;
四要履行首问责任,热情接待群众;
五要实行一次性告知,认真落实“两单制”即《缺件告知单》和《受理承诺单》。
“八不准”以廉洁透明、规范管理为重点。
一是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是不准违反规定和工作程序,擅自增设办事环节或增收证件资料;
三是不准违规干预不在本人职责范围的工作事项;
四是不准违反规定和审批程序擅自退件或私自要求补件;
五是不准私自利用或泄露房地产内部信息、档案内容和其他应保守的工作秘密,获取个人私利;
六是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是不准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公司兼职或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中介服务;
八是不准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馈赠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该中心还聘请了人大、政协、媒体等部门12名代表作为廉政监督员,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心举报电话:87529564,来信举报地址:鼓楼区福屿路200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监察室,邮编:350002。
(记者 綦芬) |